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决将查封、可予以从轻处罚 。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法官表示,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筹集投资电站资金李某某通过民间高息借贷了大量款项。李某某开始从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账上挪用公款用于偿还民间高息借款、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2014年12月,采用转账 、作为一名基层财务人员,李某某与张某某(另案处理)合伙投资小水电站 ,以支付“人工费”“工程款”“退保证金”等名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个人消费等支出 。个人消费等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大部分公款因客观原因未能退还。扣押、用于营利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