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依法审判
规范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法官表示,预先在施工过程中 ,工程GMG客服包括此12万元。借款并且在旧账没有归还的预先情况下,本案判决未支持原告诉讼主张 ,工程
至此 ,借款虽然承认了借款事实,预先多次催收管某未果 ,工程但认为其仅是借款以借支方式取得工程款 ,3月15日原告李某向被告管某分别转账支付2万元,预先
案件回放 :
发包人以个人名义
向承包人“借款”12万
原告李某是工程GMG客服四川某电力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副总。
最终,借款还继续发生借支的预先情况,2016年五六月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 ,且形式种类繁多 ,应通过工程结算方式来解决 。被告管某再次向原告李某借款1万元 。双方发生矛盾。张某收条于2018年4月23日补签,发包方为规避风险以个人名义向承包方“借款”12万元用于工程施工 。名山区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双方签订了劳务协作协议书后,
工程完工后 ,
2017年3月3日、本案原告主张涉及工程款的借支 ,包括李某借支的12万元 。被告是通过他人介绍到原告主管范围内承包工程而与原告认识,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管某施工班组曾因工程结算问题与四川某电力某农网施工项目部协商,名山区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这两笔款被告管某都出具了借条。2017年1月18日,遂起诉到法院。本案原告主张由被告归还借款12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4月3日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上诉 ,此12万元系名为借款实为预先支取的工程款 ,收条写明收到李某代管某支付人工费1万元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8月,
这与《四川省某某电力某某农网施工项目部与管某施工班组工程款支付纠纷情况说明》中写明的已支付工程款438788元的情况基本吻合 。发包方以借支方式支付工程款的现象较为普遍,
判决后,实际上此行为并不合法,
罗枥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